色彩风格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总结

【字号:    】        时间:2024-04-01      

2023年,葛洲坝检察院在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争当先进、争创品牌”工作理念,坚定“小院也有大作为”工作信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发展大局,加强专门院建设

      1.高质效办理涉江案件。立足“两坝一峡”核心区位优势,聚焦长江大保护专门院建设,全方位筑牢长江生态保护屏障,办理涉江刑事案件101件,起诉44件48人办理涉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件。落实长江生态修复,督促生态环境侵权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9万余元,向长江放流鱼苗77万尾用足用好“外脑”资源,特邀检察官助理全年累计辅助办案13件,“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专家咨询18件次,为检察办案提供重要启迪和参考。与重庆、武汉、南通7家司法机关建立跨区域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深化长江干线协作

2.高标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办理的长江宜昌段船舶拆解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宜昌市出台《关于规范船舶拆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办理的涉案金额4300万元的特大非法采矿案,追赃挽损1200万元,被写入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获评全省首批刑事检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结合办案撰写《待闸船舶水上燃气运输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推动长江干线首艘具备装载煤气罐资质的供应船上线运营。

      3.高规格凸显品牌效应。着力打造“长江大保护能动检察”工作品牌,在全市检察机关品牌创建评审会中获评“最佳创建奖”。办理的长江码头船舶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在首个“全国生态日”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深度报道,办案故事被《长江之梦》声音纪录片在长江沿线11座城市同步播出。检察长张红受邀到市委党校为法检系统年轻干部开展长江大保护检察履职专题讲座,副检察长彭仲华受邀参加全省刑事检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最高检影视中心编剧团队,广东肇庆市、湖北黄石港区检察院等到院采访、学习交流。


二、践行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1.助力宜昌平安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件1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办理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7件7人,起诉猥亵儿童案件1件1人,严厉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涉众型犯罪7件26人,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犯罪案件31件56 人,切实以检察履职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不捕9件13人,不诉72件85人,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群众信访21件30余人,全部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

2.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厚植为民情怀,彰显司法温度。立办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3件,推动文旅、商务、市场监管、人社、公安五部门联合制定《西陵区整治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关于加强酒吧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作配合办法》,消除辖区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监管真空地带。精准开展司法救助,3个因案受困家庭争取司法救助金7万元。“结对认亲”困难群众7人,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120余人次。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共办理涉营商案件33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公益诉讼案件11件、未成年人案件4件、民行检察监督案件3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1件,护航企业安全生产。刘某成与扬州市某配件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获评省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工作品牌“流域治理‘融’履职”在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品牌展示会中获评“十佳品牌”。


三、依法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

1.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件27人,批准逮捕12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4件226人,提起公诉86件115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撤案4件4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20 份,纠正漏捕1人、漏诉3人,纠正审判违法1件,督促法院规范庭审程序。办理社区矫正、涉财产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检察建议2份。在市院统一部署下,牵头对秭归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推动监管场所规范执法。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社区矫正监督典型案例。

2.做强民事检察。全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发出纠正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份,发出涉医疗保险先行支付侵权责任纠纷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为未成年受害人争取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为残疾人追索借款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刘某珍与吕某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全省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并被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小区大事》栏目深度报道。

3.做实行政检察。全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其中,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针对行政强制执行拆除房屋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核查省院道路交通领域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推送的线索,成功立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聚焦行刑衔接过程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衔接不彻底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依法行政。撰写的《行刑衔接中需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论文被《检察日报》采用,获评2023年度全市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优秀成果。

4.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磋商、听证19件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起诉1件,诉讼请求获法院全部支持;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持续跟踪宜昌城区长江沿线污水溢流问题,推动入江排口水质提质达标;有效监督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规范问题,促使行政机关对农残快检工作加强监管;实地调查葛洲坝片区20余处防空洞,有力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要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1.深化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主题党日学习13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组织参加政治学习40余次,开展联合党建活动3次,“领导干部上讲台”6人次,举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8次、“学员即教员”活动8次,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机关党支部荣膺宜昌市2021-2023年度红旗党支部。

2.加强检察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年发布各类新闻稿件334篇,《检察日报》采用10篇;发布微信94期104条,新开辟《肖畅的Vlog》《检察“小管家”》《走近监督者》等特色微信专栏;更新微博1057条,阅读总数670万;更新头条371条,展现量4781万人次,阅读量38万人次。荣获湖北检察好新闻(广播电视类)(通讯类)一、二等奖共计4篇。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7次,不断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3.打牢基层基础。强化数字赋能,推广适用上级研发的统一业务系统小程序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9个,获得监督数据68条,成案1件。壮大干部队伍,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和雇员制书记员3名。认真落实省院青年干警培育意见,打磨7个宣传、调研工作团队,1名青年干警获评全市检察调研先进个人。畅通干警成长通道,2名干警顺利入额,2名干警提拔担任领导职务。2名员额检察官入选省级检察人才库,第二检察部荣获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推行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走访代表委员6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检务公开,案件公开听证87件78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0条,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07件,实现“四大检察”接受监督全覆盖。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出台签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检律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走访律所5次,联合开展水上主题党日1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安排阅卷26人次,提供互联网阅卷7次,异地阅卷8次。

5.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深入落实“纪法教育在支部”,将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酒令、酒驾醉驾、保密等内容纳入日常教育,增强全体干警拒腐防变、严实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个规定”有情况填报35件,同比上升52%。强化办案监督,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4份,数据分析研判13次,评查案件10件,开展办案影响、风险研判专项督察29件,实现全年干警“零违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就案办案传统观念还未完全转变,系统观念和全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持续提升。二是干警综合素能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业务成果数量和质量均有待提高。三是数字检察建设工作主动谋划不够,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新的一年,本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宜昌市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贡献葛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