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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管”促“都管”,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字号:    】        时间:2022-04-14      

图为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及磋商会议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吴霜)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50多家商户开展排查,督促整改,净化校园环境,远离烟酒。

检查发现,某中职院校内存在多家烟酒商超售卖点,且个别商户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同时了解到这些烟酒经营商户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之前已办证且经营多年,存货多达70余万元。鉴于上述情形,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商户的经济损失,优化营商环境?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邀请市城区烟草专卖局、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中职院校安全总监、人民监督员,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及磋商会议各方代表建言献策,经过磋商,最终确定了解决方案,要求相关商户须在2个月内停止售卖烟酒制品业务,并可在6个月内变更经营地址。同时要求商户落实主体责任,统一规范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警示标志,对于购买烟酒的疑似未成年人加强身份证件核查。该方案既解决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制品的问题,又保护了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化解了市场主体和公益保护的冲突,找到了公共利益与营商环境之间的“最大公约数”。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不搞一刀切,既督促有关部门对校园内及周边商户违法售卖烟酒的情况进行整改,又保护了营商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今后,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以“我管”促“都管”,智慧借助、攥指成拳,形成治理合力。同时对行政机关的整改进度进行抽查回访,深化监督质效,巩固治理效果,共筑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防线。